【题解】
“覃”是“平水韵”中下平声的第十三韵部。
“覃”在《广韵》中作“徒含切”,平声,覃韵。
《笠翁对韵》中用到的韵脚字有龛、南、谈、楠、三、簪、蓝、酣、谙、柑、男、岚、眈、聃、贪等15个;《声律启蒙》中用到的有18字,包括三、南、庵、蓝、潭、眈、酣、蚕、堪、覃、柑、惭、谈、男、甘、堪、岚、骖等。其中两书共用的有三、南、蓝、眈、柑、谈、男、岚等8个字;仅《笠翁对韵》用到的有龛、楠、簪、酣、谙、聃、贪7个字,仅《声律启蒙》用到的有庵、潭、酣、蚕、堪、覃、惭、甘、堪、骖10个字。
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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