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笠翁对韵译注
上卷   三 江
清 · 李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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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全文检索:
       【题解】
       “江”是“平水韵”中上平声的第三韵部。
       在宋本《广韵》中“江”作“古双切”,平声,江韵。
       平水韵中江韵字比较少,《笠翁对韵》这一部分内容所用到的江韵字有双、江、缸( )、窗、腔、逄、降、邦、庞、杠、幢、艭、尨,共13个。《声律启蒙》所用的韵脚字有窗、江、 、幢、缸、邦、逄、淙、撞、降、双、 、庞,共13个;其中“淙”属于“二冬”,故《声律启蒙》中用的“三江”韵共12个字。其中《笠翁对韵》有而《声律启蒙》无的韵脚字有腔、杠、艭、尨等4个,后者有而前者无的有撞、 2个字。《笠翁对韵》中的“缸”,有的版本作“ ”,二者皆可。
       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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