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笠翁对韵译注
下卷   二 萧
清 · 李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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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全文检索:
       【题解】
       “萧”是“平水韵”中下平声的第二韵部。
       “萧”在《广韵》中作“苏彫切”,平声,萧韵。
       《笠翁对韵》中所用到的韵脚字有瓢、妖、绡、朝、腰、箫、烧、潮、霄、韶、苗、萧、镳、蕉、樵、瑶、桡、遥、桥、消等20个,《声律启蒙》中用到的有骄、遥、谣、雕、消、朝、潇、桥、昭、韶、瑶、腰、瓢、箫、娇、摇、晁、宵、苗、髫、鸮等21字。其中有10个韵脚字是两书共用的:瓢、朝、腰、箫、韶、苗、瑶、遥、桥、消。《笠翁对韵》中用到而《声律启蒙》没有用到的有10字:妖、绡、烧、潮、霄、萧、镳、蕉、樵、桡。《声律启蒙》中用到而《笠翁对韵》没有用到的有11字:骄、谣、雕、潇、昭、娇、摇、晁、宵、髫、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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