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笠翁对韵译注
上卷   十 灰
清 · 李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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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全文检索:
       【题解】
       “灰”是“平水韵”中上平声的第十韵部。
       “灰”在《广韵》中作“呼恢切”,平声,灰韵。
       《笠翁对韵》“十灰”所用到的韵脚字有哀、才、开、莱、台、钗、来、哉、腮、雷、梅、赅(该)、猜、杯、苔、栽等16个,《声律启蒙》用到的有开、苔、台、魋、莱、灾、雷、灰、隈、醅、梅、催、杯、荄、槐、哀等16个字。其中二书共同用到的韵脚字有哀、开、莱、台、雷、杯、苔等7个,《笠翁对韵》用到而《声律启蒙》没有用到的是才、钗、来、哉、腮、梅、赅(该)、猜、栽等9个字,《声律启蒙》用到而《笠翁对韵》没有用到的是魋、灾、灰、隈、醅、梅、催、荄、槐等9个字。其中《笠翁对韵》用到的“钗”属于“九佳”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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