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在佛的教训中是指人所负的累赘。生命是种束缚,充满着痛苦,受制于忧愁、恐惧、痛苦,及死亡。这个世界是空幻的,而人在这个空幻的约束中,和一切造物分享有知觉的生命,继续积聚行为,言语及业,沉溺于不正当的欲望及精神上种种形式的卑琐,因此注定要永久堕入轮回;但人可借逃出空幻及污染,借一种心智或一种直觉的努力,使他自己获得自由;他可让他的本心支配他的感觉及一般知识,及辨别心;这样,那种从有限的,为条件所限制的思想(无论对于死,或其他区别)超脱出来的自由心境,就是无限制的,不受任何条件束缚的涅槃;这是等于法轮常转,最后解脱的途径是在乎三宝:佛、法、僧。整个神学系统是合乎逻辑的,这和它的心智及灵性力量征服整个远东有关。(请注意,佛教灵魂的轮回转生和庄子的“物化”不同。庄子的概念似乎较为原始,人的一部分在他死后成为一只老鼠的肝或一只蟋蟀的腿,或一种无生物如孩子的弹弓。)
但最特殊的观念是业(Karma),意即孽障或“罪的重担”。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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