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5月28日)
第三节积弱之源于政术者然则当局者遂无罪乎?曰:恶,是何言欤!是何言欤!纵成今日之官吏者,则今日之国民是也;造成今日之国民者,则昔日之政术是也。数千年民贼既以国家为彼一姓之私产,于是凡百经营,凡百措置,皆为保护己之私产而设,此实中国数千年来政术之总根源也!保护私产之术将奈何?彼私产者,固由紾国民之臂,而夺得其公产以为己物者也,故其所最患者,在原主人一旦起而复还之。原主人者谁?即国民是也!国民如何然后能复还其公产?必有气焉而后可,必有智焉而后可,必有力焉而后可,必有群焉而后可,必有动焉而后可。
但使能挫其气,窒其智,消其力,散其群,制其动,则原主人永远不能复起,而私产乃如盘石苞桑而无所患。彼民贼其知之矣,故其所施政术,无一不以此五者为鹄,千条万绪而不紊其领,百变亿化而不离其宗,多历一年,则其网愈密,多更一事,则其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