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江西省:禹貢揚州之域。明置江西巡撫,承宣布政使司,南贛巡撫。清初因之。順治四年,置江南河南江西總督。治江寧。六年,罷河南不轄。九年,移治南昌。尋還舊治。十八年,置江西總督。康熙四年復故。先於三年裁南贛巡撫,為永制。乾隆八年,吉安增置蓮花廳。十九年,升贛州寧都縣為直隸州。三十八年,升贛州定南縣為廳。光緒二十九年,改贛州觀音閣通判為虔南廳。三十三年,改銅鼓營為廳,屬瑞州。東至安徽婺源縣;六百五十八里。南至廣東連平州;一千三百里。西至湖南瀏陽縣;四百二十里。北至湖北黃梅縣。三百四十里。廣九百七十七里,袤一千八百二十里。北極高二十四度十七分至二十九度五十八分。京師偏東一度五十五分至偏西二度二十四分。宣統三年,編戶三百四十三萬九千八百七十三,口一千三百五十二萬七千二十九。凡領府十三,直隸州一,廳四,州一,縣七十四。驛道達各省者五:一,北渡江達湖北黃梅;一,東南逾杉關達福建光澤;一,東逾懷玉山達浙江常山;一,南逾大庾嶺達廣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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