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五第二十一章至第二十六章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自,由也。德无不实而明无不照者,圣人之德。所性而有者也,天道也。先明乎善,而后能实其善者,贤人之学。由教而入者也,人道也。诚则无不明矣,明则可以至于诚矣。
右第二十一章。子思承上章夫子天道、人道之意而立言也。自此以下十二章,皆子思之言,以反覆推明此章之意。
首句指“诚者”言,次句指“诚之者”言,与首章“天命谓性”“修道谓教”不同,彼是统说道理,此是说两种人道理,而意却注重“自明诚”。
有谓诚明无分先后,于发之时而分。先生曰:“未发亦诚明,已发亦诚明,明诚之未发已发亦然,‘自诚明’者岂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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