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1)。民之难治,以其知之(2)。
故以知治国,国之赋;不以知治国,国之德(3)。知此两者,亦稽式。恒知稽式,是谓玄德(4)。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乃至大顺(5)。
【题解】
本章集中体现了老子敌视人民的愚民思想。老子这种“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的主张,跟第三章讲的对待人民要“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的观点,是一致的,也是互相补充的。这种愚民政策,为历代剥削阶级的统治者所遵循,有时则变本加厉,是“理有固然”的。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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