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李燾 撰
哲宗
元祐四年十一月丁卯朔戶部言諸州進貢之物不許附遞並令轉運司於順便州軍類聚計綱起發上京差人管押從之【新無】
戊辰詔今後三省録事都事並依條揀試選人或取法官逐省各一員其初取外人仍合用銷減員闕取填【政目云三省録事都事依條例試選人及法官逐省各一員】 詔文彦博乞致仕已斷來章如别有投進文字仍許收進
己巳故陳州觀察使陳國公仲郃之嫡長子右武衛大將軍涪州刺史士關為陳國公
庚午三省言舊制京朝官已上各分進士餘人自改為寄禄官後並一等改轉别無分别除朝議大夫以上置左右兩等改轉外承務郎以上至朝散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