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李燾 撰
仁宗
天聖二年春正月甲午詔禮部貢院開封府國子監及别頭各增置點檢試卷封彌巡舗監門官有差開封府舉人無戶籍者召有出身京朝官保二人無出身曾歷任者保一人外州召命官使臣為保不得過一人所保不實以違制論舉人兩處取解及犯徒而嘗以䕃贖者永不得入科塲同保人殿五舉其殿三舉者實殿一舉五舉殿二舉進士不得以押韻入試罷諸科舊人别院試者聽至復塲入試其被黜而毁謗主司及投匿名文字令所在收捕之即主司不公許單名以告不得期集連狀廣南東西益梓利夔等路舊制於額外有合格者亦聽舉送如聞比來冒籍者多自今毋得額外發解時承平歲久天下貢士益衆間起争訟故條約之
癸卯命御史中丞劉筠等四人權知貢舉
戊申吏部銓引對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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