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長孫無忌等 撰
擅興【凡二十四條】
疏義曰擅興律者漢相蕭何創為興律魏以擅事附之名為擅興律晉復去擅為興又至高齊改為興擅律隋開皇改為擅興律雖題目增損隨時沿革原其旨趣意義不殊大事在於軍戎設法須為重防廏庫是訖須備不虞故此論兵次於廏庫之下擅發兵
諸擅發兵十人以上徒一年百人徒一年半百人加一等千人絞【謂無警急又不先言上而輒發兵者雖即言上而不待報猶為擅文書施行即坐】疏義曰依令差兵十人以上並須銅魚勅書勘同始合差發若急須兵處凖程不得奏聞者聽便差發即須言上若無警急又不先言上輒擅發十人以上九十九人以下徒一年滿百人徒一年半百人加一等七百人以上流三千里千人絞故注云謂無警急又不先言上而輒發兵者雖即言上而不待報謂凖程應得言上者並須待報若不待報猶為擅發但文書施行即坐不必要在得兵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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