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明史籍中,何腾蛟的地位非常显赫。他在弘光朝廷覆亡时拒绝了清方的招降①,最后被俘坚贞不屈,英勇就义,值得肯定。然而,在抗清事业中,何腾蛟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也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人们往往不相信“忠臣”误国,南明史上却是屡见不鲜。
1645年三月,左良玉父子率兵顺江东下时,何腾蛟作为湖广巡抚被挟制登舟,跳入水中逃脱,然后取道江西宁州(今修水县)进入湖南长沙。当时湖广的南部(就是后来的湖南省)还处于明朝统治下,隆武朝廷任命他为湖广等地总督。何腾蛟既摆脱了左良玉部的挟制,又深得隆武帝的信任,而且当时清廷用兵重点在东南沿海省分,一时顾不上湖广。何腾蛟实际上掌握了湖广文武官员的任命权和湖南各州县的钱粮,如《永明县志》所记,“乙酉年,明督师何讳腾蛟退守长沙,湖南各府属钱粮俱解督府”②。何腾蛟本可以做一番事业,然而,他在用人行政上倒行逆施,举措毫无足称。这首先表现在他既无知人之明,又无御将之才,却私心自用,急于拼凑一帮自己的班底。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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