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已经指出,1651年(顺治八年)清军攻破舟山后,鲁监国在张名振等统率的军队护航下借居于郑成功控制之下的金门、厦门一带。郑成功有意把鲁监国的兵将收编,遭到抵制后,双方保持一种联合大于摩擦的同盟关系。1653年,张名振等的统军北上既是为了重展雄风,开拓抗清的新局面,也是为了摆脱郑成功的控制。然而,郑成功却依然以上司自居,把张名振率军北上说成是自己所派。这在前引致李定国信里和永历朝廷给徐孚远等的诏敕里可以看得很清楚。郑成功藩下的文人按照这一口径记述长江之役毫不奇怪。如阮旻锡说:永历七年(顺治十年,1653)“赐姓驻厦门,遣前军定西侯张名振等率水师恢复浙直州县,并遣忠靖伯陈辉等一齐进入长江。”①杨英《先王实录》所记大抵相同。后来的史家受其影响,都采取了这种说法。温睿临《南疆逸史》卷五十四《郑成功传》云:“张名振、陈辉之入长江也,焚粮艘,夺战舰,舟至金山,望祭孝陵,金陵闻之震动。”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十八记:“是年(顺治十年)春,名振请兵北上,与之兵二万,粮三艘。”这类记载人们已经习以为常,但显然严重有悖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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