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字有功,宣德青鲁里人。太祖七年(1212),蒙古大军南进到山西时,刘敏年十二岁,随父母逃避于德兴禅房山。蒙古军至禅房山,父母弃敏逃走,蒙军大将收养了他,并随大军进见太祖,太祖收为宿卫,随从西征回回。太祖十八年(1223),授刘敏为安抚使兼燕京路征收税课、漕运、盐场、僧道、司天等事,给予西域工匠千余户及山东、山西兵士。设立两军戍守燕京,置二总管府,任命敏的两个侄子为两府长官,而由敏总领其事,赐玉印及金虎符。刘敏奏请任命宋元为安抚副使,高逢辰为安抚佥事,李臻为参谋。这时,耶律楚材受太祖重用总管燕京政务,该城多契丹人,恃势抢劫民财,官府不能禁,刘敏将为首的斩于市。又释放被豪民强制为婢的良民。他还进行了许多文化建设,如选懂星历的人为司天太史氏;兴学校,推荐名士为师,等等。
太祖崩后之第三年(1229),太宗窝阔台即皇帝位。太宗七年(1235),以和林为首都。太宗十三年(1241),授刘敏为行尚书省,并诏令曰:“卿所办之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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