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前一章中谈到消灭敌人是战斗的目的,并且通过专门的考察试图证明,在多数情况下以及在规模较大的战斗中都是这样的,因为消灭敌人军队在战争中永远是最主要的。至于同消灭敌人军队这个目的混合在一起的、或多或少有一定重要性的其他目的,我们将在下一章中先作一般的论述,以后再逐步加以阐明。在这里,我们把战斗的其他目的完全撇开,只把消灭敌人看作是战斗的唯一的目的来探讨。
那么,对消灭敌人军队应该怎样理解呢?应该理解为使敌人军队损失的比例比我方大得多;如果我方军队在数量上占很大的优势,那么,当双方损失的绝对数量相同时,我方的损失当然就比敌方小,从而可以认为,这是对我方有利的。既然我们在这里撇开战斗的其他目的来谈战斗,那么,我们就必须把那些用来间接地消灭更多的敌人军队的目的也排除在外。因此,只能把相互杀伤和破坏过程中直接取得的利益看作是目的,因为这种利益是绝对的利益,始终保留在整个战局的账本上,而且在最后的结算中总是一种纯利。至于其他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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