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
臺灣:古荒服之地,不通中國,名曰東番。隋開皇中,遣虎賁陳棱略澎湖三十六島。明嘉靖四十二年,海寇林道乾掠近海郡縣,都督俞大猷征之,追至澎湖,道乾遁入臺灣。天啟元年,閩人顏思齊引日本國人據其地。久之,為荷蘭所奪。清順治十八年,海寇鄭成功逐荷蘭人據之,偽置承天府,名曰東都,設二縣,曰天興,曰萬年。其子鄭經改東都為東寧省,升二縣為州。康熙二十二年討平之,改置臺灣府,屬福建省,領縣三。雍正元年,增置彰化縣,領縣四。光緒十三年,改建行省。光緒十三年九月庚午,閩浙總督楊昌濬、臺灣巡撫劉銘傳會奏,略云:「臺灣疆域,南北相距七百餘里,東西近者二百餘里,遠或三四百里,崇山大溪,鈎連高下。從前所治,不過山前迤南一線,故僅設三縣而有餘。自後榛莽日開,故屢增廳治而猶不足。光緒元年,沈葆楨請設臺北府、縣以固北路,又將同知移治卑南以顧後山,全臺官制,粗有規模。然彼時局勢,未聞擇要修舉,非一勞永逸之計也。臣等公同商酌,竊謂建置之法,恃險與勢,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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