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先民早已形成了对客观事物分类的观点,如《周易·系辞》就有“方以类聚,物以群分”(1)的名言,而《荀子·正名》篇说得尤为透彻:
同则同之,异则异之。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单与兼无所相避则共。虽共,不为害矣。知异实者之异名也,故使异实者莫不异名也,不可乱也。犹使同实者莫不同名也。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则有共,至于无共然后止。有时而欲偏举之,故谓之鸟兽。鸟兽也者,大别名也。推而别之,别则有别,至于无别然后止。(2)
同书《王制》篇还谈到“以类行杂,以一行万”(3)这种逻辑思维上的类推方式。
这种分类的观点应用于目录的编制上特别重要。首先,它可以把汗牛充栋的典籍按照不同的层次有机地组织起来,做到纲举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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