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材料发生错误的原因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由客观因素造成的,如风吹、日晒、火烧、水浸、虫蛀等自然现象导致书面材料的亡佚、残缺或模糊不清;一种是由主观因素造成的。后者又有无心之误与有心之误两种情况,如王念孙《读淮南杂志叙》云:“凡所订正,共九百余条。推其致误之由,则传写讹脱者半,凭意妄改者亦半也。”陈垣《校勘学释例·序》也称沈家本刻《元典章》,“其间无心之误半,有心之误亦半”。无心之误是由疏忽、错觉等心理因素造成的,有心之误则出于误改。我们将于以下各节作进一步的探讨。
第一节 致讹的原因
致讹的原因主要是人们在传写或刊印书籍时,对原稿或底本的字形、字音、词义等的误解。误解导致误改,其原因和呈现的形态也很复杂。今略述如次:
一 因形近而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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