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的一部分只是生产出资本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到现在为止,工作日的这一部分被看作不变量,而在一定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现有的经济发展阶段上,它实际上也是这样的。在这个必要劳动时间之外,工人还能劳动2小时、3小时、4小时、6小时等。剩余价值率和工作日的长度就取决于这个延长的量。如果说必要劳动时间是不变的,那末相反,整个工作日是可变的。现在假定有一个工作日,它的总长度以及它的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是已定的。例如ac线a——————————b——c代表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ab段代表10小时必要劳动,bc段代表2小时剩余劳动。现在,如果没有ac的进一步延长,或者说不依靠ac的进一步延长,怎样才能增加剩余价值的生产呢?也就是说,怎样才能延长剩余劳动呢?
尽管工作日的界限ac已定,看来bc仍然可以延长,不过不是越过它的终点c(同时也是工作日ac的终点)延长,而是由它的起点b以相反的方向向a端推移而延长。假定在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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