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历史之目的 历史为研究人类过去事实之学,故研究历史者往往为历史而研究历史。殊不知博古所以通今,现代之种种习俗及制度无一不可以历史解释之。今日之研究各种科学者——如自然科学、经济学、哲学、政治学、宗教等——莫不有研究历史之趋向。此非为历史而研究历史,实因研究过去方可以了然于现在耳。
是故欲明现代之政体及社会,非有历史之研究不为功。凡事之有后果者必有前因。个人如此,民族亦然。世界各国——如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俄罗斯等——各有特点,故其现状各不相同。倘不知其过去,如何能明其现在?德国、美国同属联邦,而精神互异;英国、西班牙同是君主,而内容不同。凡此异点唯有历史可以说明之。博古所以通今,研究历史之目的如是而已。
欧洲史之分期 欧洲史类分为三期:曰上古,始自纪元前五千年至纪元后四七六年;曰中古,始自纪元后四七六年至一四五三年,一四九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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