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路易腓立政府之不满人意
路易腓立之性质 有一八三〇年之革命,法国君权神授之说遂不复存。路易腓立所承认之《宪章》已有统治权属诸人民之宣言。彼于旧日“天命法国人之王”(King of the French by the Grace of God)称号之上,并冠以“民意”(and the will of the nation)二字。然此皆外表而已,人民之得参与政治者仍属少数。改订之选举法虽将选民年龄自四十减至三十,财产限制亦减去三分之一,然大多数之人民仍无参政之机会。而法国王则宣言彼之政策实介于保守精神与维新精神之间之“中庸主义”(golden mean)。
正统党 其时反对“七月王政”者实有二党:一为正统党(Legitimists),一为共和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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