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唐順之 撰戶二
唐田賦 唐 書
古之善治其國而愛養斯民者必立經常簡易之法使上愛物以養其下下勉力以事其上上足而下不困故量人之力而授之田量地之產而取以給公上量其入而出之以為用度之數是三者常相須以濟而不可失失其一則不能守其二及暴君庸主縱其佚欲而苟且之吏從之變制合時以取寵於其上故用於上者無節而取於下者無限民竭其力而不能供由是上愈不足而下愈困則財利之說興而聚歛之臣用記曰寧有盗臣盗臣誠可惡然一人之害爾聚歛之臣用則經常之法壞而下不勝其弊焉唐之始時授人以口分世業田而取之以租庸調之法其用之也有節蓋其畜兵以府衛之制故兵雖多而無所損設官有常員之數故官不濫而易祿雖不及三代之盛時然亦可以為經常之法也及其弊也兵冗官濫為之大蠧自天寶以來大盗屢起方鎮數叛兵革之興累世不息而用度之數不能節矣加以驕君昏主姦吏邪臣取濟一時屢更其制而經常之法蕩然盡矣由是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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