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
詳讞【唐 五代 宋 遼 金 元 明】
唐代宗寶應三年詔天下刑獄須大理正斷刑部詳覆不得中書門下即便處分憲宗元和時鹽鐵轉運諸院擅繫囚笞掠嚴楚人多死給事中穆質奏請與州縣吏參决自是不寃
後唐莊宗令曰議獄恤刑比求寃濫頑民下輩輕侮憲章苟非五聽之通明何辨二門之邪正今後法司疑獄予自據格令决之此法既行雖親無赦明宗天成時詔天下諸州府官有善推疑獄及曾雪寃濫者具姓名聞奏别加甄奬又戒諸道州府凡有極刑須仔細裁遣【時因京師巡檢軍使渾公兒口奏有百姓二人以竹竿習戰鬬之事帝付石敬瑭處置敬瑭殺之次日知是小兒為戲帝乃自咎失刑減常膳十日奪敬瑭俸公兒削職杖流故有是詔】
晉高祖天福三年詳定院奏前守洪洞縣主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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