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翰 林 學 士 歐 陽 修 撰
食貨志第四十二
租庸調之法以人丁為本自開元以後天下戶籍久不更造丁口轉死田畝賣易貧富升降不實其後國家侈費無節而大盗起兵興財用益屈而租庸調法弊壞自代宗時始以畝定税而歛以夏秋至德宗相楊炎遂作兩税法夏輸無過六月秋輸無過十一月置兩税使以總之量出制入戶無主客以居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商賈税三十之一與居者均役田税視大歷十四年墾田之數為定遣黜陟使按比諸道丁產等級免鰥寡惸獨不濟者敢有加斂以枉法論議者以租庸調高祖太宗之法也不可輕改而德宗方信用炎不疑也舊戶三百八十萬五千使者按比得主戶三百八十萬客戶三十萬天下之民不土斷而地著不更版籍而得其虛實歲斂錢二千五十餘萬緡米四百萬斛以供外錢九百五十餘萬緡米千六百餘萬斛以供京師税法既行民力未及寛而朱滔王武俊田悅合從而叛用益不給而借商之令出初太常博士韋都賓陳京請借富商錢德宗以問度支杜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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