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宗在位二十二年,共用过九人为相,他们是薛居正、沈伦、卢多逊、赵普、宋琪、李昉、吕蒙正、张齐贤和吕端,其中赵普、李昉和吕蒙正两次任相。薛居正与沈伦是太祖朝的旧相,太宗前期忙于巩固帝位,留用他们有利于消除舆论的非议。不过,太宗一即位还是增补了卢多逊为相,他协助太宗夺位有功,太宗既要酬谢他,还要让他在相权中发挥关键作用。薛居正五年后死于任上,沈伦和卢多逊都任相达六年之久。他俩因为与赵廷美关系过于密切,太平兴国七年(982年),终于招致太宗的疑忌而罢去相位。
其后,太宗在任相问题上采取了三项办法,来加强皇权地位,防止宰相专权。
其一,控制宰相任期。其后六位九人次的宰相,一般多在两年左右,最长的是李昉首次入相,为四年略多;最短的是吕蒙正第二次入相,仅一年半。席不暇暖的频繁易相,其目的正如王夫之所说“摇荡其且前且却之心,志未伸,行未果,谋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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