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宗是十月二十一日即位的,十二月二十二日宣布改元太平兴国元年。一般说来,以子继父,以弟承兄,出于对前任皇帝的尊重和承认,当年是不改元的。两宋除高宗因在非常事态中即位而当年改元外,其他君主都是沿用旧号次年改元的。太宗此举主要出于逆取皇位的心虚理亏和迫不及待,倒并不是向世人表示割断与太祖的承统关系。他还是要打太祖旗号的。在即位大赦诏书里,他自称是“小子”、“冲人”(都是年幼继承者的意思),表示要“恭禀遗训”、“恭尊先旨”,以证明自己是太祖忠实的继承者。
即位以后,太宗下令太祖和皇弟廷美的子女,与自己的子女一样,都称皇子皇女;让弟廷美为开封尹兼中书令,封齐王,后改封秦王,表明自己沿用太祖时皇弟尹京的旧制;太祖之子德昭为永兴军节度使兼侍中,封武功郡王,与廷美都位在宰相之上。然而这不过是稳定人心、巩固地位的权宜之举。等皇位稳固以后,他就很难与太祖之子“共保富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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