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此事酷虐残忍,殆无人理。或四五岁,或七八岁,严词厉色,陵逼百端,必使骨断筋摧,其心乃快。以为如此而后,他日适人,可矜可贵。
苟肤圆六寸则戚里咸以为羞。此种浇风,城市倍于乡曲,世家巨室尤而效之。
人生之不幸,作女子身更不幸。而为中国之女子,贼肢体,迫束筋骸,血肉淋漓,如膺大戮,如负重疾,如观沈灾。稚年惟剥肤之凶,毕世婴刖足之罪。气质虚弱者因以伤生,虽父母爱怜,而死者不可复生,断者不可复续矣。即幸全性命而终日需人扶掖,井臼安克操持,偶有水火盗贼之灾,则步履艰难,坐以待毙。
伐生质以为美观,作无益以为有益,是为诲淫之尤。
苟易裹足之功,改而就学,罄十年之力,率以读书,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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