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本次会议因 谕重新引发关于弹劾军机案的激烈辩论。有议员认为以此谕,外洋各国愈知我国立宪是假的,反与国体有碍。因为凡是立宪国,都是政府同国会对待;以君主对待国会,就不是立宪的精神。甚至有议员主张奏请解散资政院,一方面对其代表的国民有交待,另一方面,议员们回去也可以办学堂,也可以办实业,对于国家还是负责任的。并且解散之后新召集的议员也一样代表国民,也要请军机大臣负责任。最终多数决定再行具奏明定军机大臣责任。接着讨论了全国禁烟办法与《修正禁烟条例》议案,因一些议员散去,人数不足法定,遂散会。
宣统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下午二点五十分钟开议。
议事日表第二十五号:
第一、提案陈请全国禁烟办法议案,股员长报告,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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