袄字之见于字书者,始于《玉篇》,其次则《说文新附》,其次则《续一切经音义》。
《玉篇》:袄,阿怜切,胡神也。
《玉篇》撰于梁大同九年(西五四三),是时火袄已入中国。然中国人之奉祀者,大抵限于北朝。南朝是否有火袄之流传,尚无他证;即使南朝知有火袄,亦只知其拜天神火神(《梁书·滑国传》),未必当时即有袄字。故《玉篇》之祆字,只可认为唐上元元年甲戌(西六七四)以后孙强等所增,实非顾野王原书所有。惜乎孙强增《玉篇》之例,不似《说文新附》之另著于篇,新旧字末由分别。然《玉篇》示部凡百四十五字,据明永乐本,袄在最末之十六字中,据泽存堂本,则袄在最后八字,其为后增,固有可信;证以近年敦煌发见唐人手写陆法言《切韵》,亦可为唐以前字书无袄字之一证。
《说文新附》: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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