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弟子考
序曰:孔氏之徒三千人,身通六藝者七十子。其云三千,不取盈於三千也。其云七十,不限止以七十也。自孔子徒人法既亡,而文翁石室象在顯晦之間,世儒據以考定弟子之籍,惟《史記》之傳、《家語》之解而已。議配祀之典,先橫七十之目於心胸,慮溢七十二人之外。於是論者紛綸,以臆斷為進退,舉凡《論語》、《春秋傳》、《禮記》,漫不知省。或又於復姓者改姓一字,書之栗主,自國學下至府州縣學皆然,是尚得為知禮也乎?歸田之暇,爰作《孔子弟子考》,下及門人,暨孟子弟子。竊思杏壇設教,必先長幼之序,斯《史記》、《家語》咸紀弟子之年。茲先書三十二人,而萊蕪侯無年歲,次於衛公者,依侍坐四子倫序書之,不可以乞公先之也,餘從群書采獲具列焉。
魯秦子商,字丕茲(《家語》作不慈,《史記》作子丕),少孔子四歲。唐開元二十七年,追贈上洛伯。宋大觀四年,贈馮翊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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