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对于常常喜欢写字的人,很容易给他们以“书家”的称号。但若在鉴赏力较强的人看来,这其中还有严格的区别。只有写字知道运用笔法者方能膺受书家的称号;此外则或由于天资高秀,下笔有趣味,或由环境好,看过很多法书,无形受了熏染,写字不俗,则被称为“善书者”。这二者的界限在乎是否精通笔法而已:米元章常笑人不懂笔法,赵子昂极力主张学书要知古法。很多人认为子昂笔法承中断之后,超过唐人直接右军。这都是从正确的笔法角度做出界限的。这种界限尤其对于初学的人有大益处。
不过,若是孤立地只提出笔法作为学书唯一源泉,却不妥当。因为笔法毕竟是技术上的事。笔法运用起来变化无穷,其规矩原则却极简单。所以不是一件高级学问。若要在书法上取得高级成就,单靠运用笔法玩花样,不但不够,反而招损。因此知道书法的源泉大部分是在笔法之外的。自来评书的理论,因此认为苟非其人,虽极工不足贵。在许多“善书者”之中,差不多都是道德志节光明磊落的人。这便说明了原理的另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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