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学写字时,只注意到笔画的起落、转换与字形的结构,至于墨色是无暇顾及的。渐渐学得有些程度了,认识也深起来,要求也高起来。这时方有精神注意到墨色,方知墨色之中大有奥秘。它不仅能助长书法的美,并且它自身几乎也是一种美。这就叫作墨趣。
古代写字用石墨。石墨中没有胶。后来才发明掺胶法,于是墨的光彩因胶而显,开了崭新的奇丽境界。这恐怕要从韦仲将说起,相传“仲将之墨一点如漆”。《文房四谱》中载仲将墨法云:“烟一斤,好胶五两,浸梣皮汁中,下铁臼捣三万杵,多尤善。”关于这些技术上的记载,另有专书,此处不谈。总而言之,墨采由胶而发,用胶的轻重之间有伸缩。
写字的人不一定造墨。他们只用已成之墨而评定其优劣,其关键仍看写出来的笔画中所呈现的色彩为衡。因之在这中间,由于趣味不同,亦有喜浓墨与喜淡墨的分别。这两者各有其角度,很难说浓淡两种,究竟何者为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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