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书法讲演会上,有一位听众问我:“写字不学古人的碑帖行不行?”我当时是这样回答的:“行!但另外却又发生了经济时间的问题。完全不学古人,完全凭自己去写,是最足以发展创造性的。不过,想想书法发展到今日,已经多少年代了!并且不是一二人的创造,而是悠久的智慧累积!单凭一人去‘创造’,而且只凭这么短短的三四十年!为什么硬不去接受优良的传统?为什么不在这个基础上加入个人的努力?为什么偏要去作‘始创文字’的大傻瓜?”于是乎大家都笑了。
我相信像上述那位听众的青年朋友,还是不少,故举此故事,以说明写字必须先学古人的法书,因为只有这样方有入处。再多说一句蛇足之言,就是决不能一辈子学古人,专在古人脚下讨生活。那叫作“奴书”。
那么,接着便必然要发生怎样去学古人的问题。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