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类
[0.1]凡立言,先正所用之名以定命义之所在者,曰「界说」。「界」之云者,所以限其义之所止,使无越畔也。书中所命之名,有因儒先所经用者,有今所特创者,今为各立界说,而命义乃明。至其因者或与儒先之义攸乖,而创者又或见为捏凑而不能醒目。两者知所不免,然且为之,以便论说耳。惟名义一正,则书中同名者必同义,而误会可免。
[界说一]凡字有事理可解者,曰实字。无解而惟以助实字之情态者,曰虚字。实字之类五,虚字之类四。
说文分别部居,十四篇,九千三百五十三文,立「一」于端,毕终于「亥」,皆有事物可解,未见字有无解者。不知说文惟解字原,原其初所以成此文字者,必有所指名,故无无解之字。而虚字则概皆假借于有解之字,如「焉」为鸟名,「为」为母猴之属。故字原原无无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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