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代字二之六
【2.5】指示代字者,所以指明事物以示区别也,其别有四:一以逐指者,二以特指者,三以约指者,四以互指者。
【2.5.1】逐指代字惟每、各二字,其用不同:「每」字概置于名先,「各」字概于其后,间或无名而单用。大抵事物不一,历叙之而见烦,今有以每之,则无事历叙,而其事物之名,正如逐一指之矣。「每」「各」二字而为宾次,先所宾者常也。①
每。
[672]论八佾:子入大庙,每事问。——所问之事不一,附以「每」字,即逐事问之也。「每」合于「事」,「事」在宾次,而位先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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