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六 史部十二
诏令奏议类存目
火警或问一卷(左都御史张若溎家藏本)
明世宗肃皇帝御制。时大内东偏火,帝诏户、礼二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复制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前有帝所作自序,后附修省敕谕六条。案《明史·五行志》,宫中之火在嘉靖十年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亦题“嘉靖辛卯正月终旬”,与史相合。而敕谕末乃作“嘉靖九年十二月”,岁月俱误。疑传钞之讹,当以史文为正也。
案此书为世宗御制之文,敕谕乃其附录。然宣示中外,是亦诏令类矣,故《明堂》、《从祀》诸编著录于“故事”。此编无预典礼,则附诸“诏令”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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