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
夫婦之義
萬章問曰:《詩》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孟子曰:告則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倫也。如告則廢人之大倫。以惹父母,是以不告也。萬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則吾既得聞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何也。曰:帝亦知告焉,則不得妻也。
錄曰:魯莊公即位二十有二年,壽三十六也,而始聘於齊,豈非告則不得娶乎。苟有明王在,上誅文姜之不慈,正莊公之不孝,則既免於任之樓,犖之牽,亦不至如般之弱,閔之幼,而子牙慶父之奸可以無作矣。奈之何桓方飭伯,血盟未載,不思無後之為大顧,憧憧於違難之問,其視妻而不告者,又何如哉。必合而觀,然後知二聖不告之為義,而孟子行權之為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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