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
君臣之義
高宗紹興元年,召李綱為尚書右、僕射。上疏曰:興衰撥亂之主,非英哲不足以當之。惟其英,故用心剛,足以蒞大事,而不為小故之所搖。惟其哲,故見善明,足以任君子,而不為小人之所問。在昔,人君體此道者,惟漢之高、光,唐之太宗,本朝之藝祖太宗。願陛下以為法。
錄曰:綱之言英哲也,豈無所見哉。就帝之初服觀之,寇戎方將,奮然請往,可以為英矣;次機倉卒,定昇式微,可以為哲矣。惜乎中人之性溺於宴安,逢君之徒志於苟且,有綱之賢而不能竟其用,有張韓劉岳之將而莫能畢其功,以至於汪黃、秦檜小人之徒匿意恣情,無所不至,而不知高光數主椰榆於地下久矣。孰謂綱非先見乎哉。
及綱至行在,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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