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源论》云∶凡 犬啮人,七日辄一发,过三七日不发,则无苦也。要过百日,方为大免耳。当终身禁食犬肉及蚕蛹,食此,发则死不可救矣。疮未愈之间,禁餐生鱼、猪、鸡、肥腻,过一年禁之乃佳。但于饭下蒸鱼,及于肥器中食便发。若人曾食落葵,得犬啮者,自难治。若疮瘥十数年后,食落葵便发。
《录验方》云∶犬食马肉生疮者,当急杀之,多令犬 也。亦可捣枸杞根,取汁以煮米,与犬食之则不 。
《短剧方》云∶禁饮酒、食猪肉、生菜、脍、 。
《葛氏方》云∶凡狗春月自多 。治之方∶以豆酱涂疮,日三、四过。
又方∶末干姜,常服。少少并以纳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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