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尚书徐干学撰丧仪节十六
丧主
奔丧凡丧父在父为主【注与賔客为礼宜使尊者】父没兄弟同居各主其丧【注各为其妻子之丧为主也祔则宗子主之】亲同长者主之【注父母没如昆弟之丧宗子主之】不同亲者主之【注从父昆弟之丧 疏言子有妻子丧则其父为主案服问云君所主夫人妻太子适妇不云主庶妇若此所言则亦主庶妇是与服问违者服问所言通命士以上父子异宫则庶子各自主其私丧今此言是同宫者也兄弟同居各为其妻子为丧主此言父没同居各主之当知父在同居父主之亲同谓同三年期者若父母丧则推长子为主昆弟丧亦推长者为主也不同谓从父昆弟亲近自主之也】
服问君所主夫人妻大子适妇【注言妻见大夫以下亦为此三人为丧主也疏此三人既正虽国君之尊犹主其丧非此不主也大夫以下亦为妻及适子适妇为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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