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尚书徐干学撰
丧期七
疏齐衰三年
丧服父卒则为母【注尊得申也 疏直云父卒为母足矣而云则者欲见父卒三年之内而母卒仍服期要父服除后而母死乃得申三年故云则以差其义也案内则云女子十有五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若前遭父服未阕即得为母三年则是有故二十四而嫁不止二十三也】
【马融日父卒无所复屈故得申重服三年也】
【陈祥道曰父在为母期父卒为母三年皆疏齐衰则父卒犹以余尊所厌得申三年而不得申斩也若父丧未除而母卒不特余尊在焉犹服期而不得三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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