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有嘉鱼之什诂训传第十七
陆曰:自此至《菁菁者莪》六篇,并亡篇三,是成王、周公之小雅。成王有雅名,公有雅德,二人协佐,以致太平,故亦并为正也。
《南有嘉鱼》,乐与贤也。太平之君子至诚,乐与贤者共之也。乐得贤者,与共立於朝,相燕乐也。○乐与音洛,又音乐,徐五教反。序文同。太平音泰,后“太平”皆同。朝,直遥反,下注同。燕乐音洛,下注皆同。
[疏]“《南有嘉鱼》四章,章四句”至“共之”。○正义曰:作《南有嘉鱼》之诗者,言乐与贤也。当周公、成王太平之时,君子之人已在位有职禄,皆有至诚笃实之心,乐与在野有贤德者共立於朝而有之,原俱得禄位,共相燕乐,是乐与贤也。经四章皆是乐与贤者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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