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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正义
卷四 四之二
汉·毛亨传、郑玄笺 唐·孔颖达等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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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缁衣诂训传第七
       ○陆曰:郑者,国名,周宣王母弟桓公友所封也。其地,《诗谱》云:“宗周圻内咸林之地,今京兆郑县是其都也。”《汉书·地理志》云“京兆郑县,周宣王弟郑桓公邑”,是也。至桓公之子武公滑突,随平王东迁,遂灭虢、郐而居之,即史伯所云“十邑之地,右洛左济,前华后河,食溱、洧焉”。今河南新郑是也,在荥阳宛陵县西南。
       郑谱。初,宣王封母弟友於宗周畿内咸林之地,是为郑桓公,今京兆郑县是其都也。○正义曰:《汉书·地理志》云:“本周宣王母弟友为周司徒,食采於宗周畿内,是为郑桓公。”郑据此为说也。《春秋》之例,母弟称弟,系兄为尊,以异於其馀公子。僖二十四年《左传》曰“郑有厉、宣之亲”,以厉王之子,而兼云宣王,明是其母弟也。服虔、杜预皆云“母弟”。《郑世家》云“宣王庶弟”,皇甫谧亦云“庶弟”。又《史记·年表》云:“郑桓公友,宣王母弟。”《世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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