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谷梁》先师章句、微故着録《班志》者,魏晋犹有传本。范氏《集解》不守旧训,今志在复明汉 注 学,故专以旧说为主。至于范注,听其别行,不敢本之为说。
二、《左氏》、《公羊》与《传》同说一经,不须求异。唯汉以后,久已别行。今既别解《公羊》、《左氏》,三传各立门户,不取苟同,务就本传立说。然义本相同,后来误解,因致歧出者,则必化其畛域,以期宏通。
三、何氏《公羊解诂》与《谷梁传》说多同。传文各古本互有详略,非取二传相推,反不明着。同者是为推阐本传,不以肤引为嫌。今注间有与《公羊》、《左氏》同者,亦由本传推得之,非用二传也。若传中所存异说与《公羊》同者,依义解之。
四、《春秋》为万世立 注 经,《公羊》先师误以为救文从质,为一时之书,与本书经义不合,今不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