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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梁春秋经传古义疏
谷梁春秋经传古义疏卷十一
清 · 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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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哀公 定、哀世无伯,与隐、桓同,传曰「立乎定、哀,以指隐、桓」是也。由庄至昭,为有伯。哀世分四伯:齐、晋主北,楚、吴主南。此何典制?盖用八伯旧制。一岳两伯,荆为岳,扬为牧,南方二州也;晋为岳,齐为牧,北方二州也。《公羊》黄池之会为两伯之辞,用《尚书大传》一岳贡两伯之制。齐、楚有从国,晋、吴无从国;黄池之会,二无从国之伯矣。 疏 《鲁世家》:「定公卒,子将 注 立,是为哀公。」
       元年疏 《年表》:「周敬王二十六年,晋定公十八年,齐景公五十四年,宋景公二十三年,陈闵公八年,卫灵公四十一年,蔡昭侯二十五年,郑声公七 注 年,曹伯阳八年,杞僖公十二年,秦惠公七年,楚昭王二十二年,吴夫差二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 楚为南岳,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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