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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校释
四十五章
朱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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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全文检索:
       大成若,其用不弊。
       谦之案:「」,各本作「缺」,意林卷一引经及河上公注均作「鈌」,宋刊河上本作「」。马叙伦曰:「『鈌』『』并『缺』之讹,六朝俗书『缶』旁与『垂』旁往往相乱。『缶』写成『○』,因复误为『金』也。」「弊」字,傅奕、彭、赵及韩诗外传九均作「敝」。韵会小补曰:「敝,笔别切,老子云云。」是方日升所见本作「敝」。毕沅曰:「『敝』,河上公、王弼作『○』。」是毕所见河、王本作「○」。今诸河、王本皆作「弊」,同此石。
       大盈若冲,其用不穷。
       谦之案:敦煌、遂州、傅、范本及文选魏都赋注、赠陆机出为吴王郎中令诗注、一切经音义五一「盈」均作「满」。傅、范「冲」作「盅」。范应元曰:「『大满若盅』,郭云、王弼同古本。」是范所见王本亦作「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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