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大清會典:都察院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僉都御史俱不專設,但為直省總督、巡撫兼銜;遇補授應兼職銜,吏部議擬具題請旨。要皆因事設裁,隨地分併,歷年員額不一。福建總督,初制屬浙江兼轄。順治十五年專設。康熙七年仍總督浙閩。九年專設。二十三年改為總督閩浙。雍正五年仍專設。十二年復故。以後遂為定員)
張存仁,順治三年任,有宦績;浙閩總督始此。
陳錦,五年任,有宦績。
劉清泰,遼東人,十年任。
佟代,遼東人,十二年任。
李率泰,十三年任,十五年專領福建,有宦績;閩督專設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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