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宗
△熙宁元年(戊申,一○六八)
1、春正月甲戌朔,改元。(《长编》通例。案:《长编》通例,每一帝立之元年,特书春正月某某朔,改元。其中间复改元则不书,兹据通例补之。)
《续宋编年资治通鉴》:熙宁元年春正月甲戌朔,日有食之。案:《十朝纲要》、《宋史·本纪》同此,《辽史》不书日食。《本纪》又云:治平四年十二月辛酉,以来岁日食正旦,自乙丑避殿减膳,罢朝贺。
又:复武臣同提刑。案:毕沅《通鉴》:甲戌朔。《长编》卷一百九十二:嘉祐五年八月乙酉,罢诸路同提点刑狱使,置江南东西、荆湖北、广南东西、福建、成都梓利夔路转运判官。先是,提点刑狱使臣或有窃公银器为乐倡首饰者,议者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