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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
卷十四
清 · 黄以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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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全文检索:
       哲宗
       △绍圣四年(丁丑,一○九七)
       1、正月(钱大昕《朔闰考》:是月丙戌朔。丙申,叶祖洽缴吕孝廉知曹州敕。《长编》卷五百五:元符二年正月丙寅,知曹州吕孝廉为京东运副。原注:云:绍圣四年正月十一日,叶祖洽缴曹州敕。案:《编年备要》云:给事中叶祖洽言:“先帝修复官制,其意盖欲使之更相检察而不得混乱也。故中书省置中书舍人,以行为职,其不可行则缴之;门下省置给事中,以读为事,其不可读者则辍之。盖以为庙堂之上,议论设施,或有差误,人主有所不知,则给、舍得举其职。上闻如此,则政事之阙常救於未然,而朝廷无过举。今使中书舍人兼权给事中,又令凡有书过文字并不回避,如此,则中书舍人即是给事中,给事中即是中书舍人,不惟名实混淆而给事中职事遂废。当其职事者自行自读,或有阿附,可以荡然肆志,无所忌惮。命令既出,虽有言者,亦无及矣。”诏特旨书读不回避,馀令互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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